关于全面启用
“场所码”“专属场所码”的通告
(年9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警和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细化到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启用“场所码”和“专属场所码”。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使用范围
1.“场所码”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出入通行核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厅饭店、文博场馆、文体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各类监所、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托幼机构、物流快递点、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高速服务区、建筑工地、宗教场所、居民社区(小区)等所有公共场所实现“场所码”全覆盖。
2.“专属场所码”适用于入豫、入汴货车司乘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在全市各高速公路入汴下站口、国省干道入豫入汴卡口和目的地单位(企业)设置“专属场所码”。
二、设置使用
1.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者通过“汴捷办”APP完成场所信息登记,生成“场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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