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南宁1月27日电(吴明江)1月27日,广西消防救援总队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向社会公众发布了《春节消防安全“十提示”》。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吴明江摄
《提示》中称,春节前后,群众出行和各类庆典促销、民俗活动增多,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将达到全年峰值,加之气候寒冷,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增加,各种致灾因素叠加,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对此,群众在欢度佳节时应牢记消防安全:
一是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及时清除火灾隐患,高效处置初期火灾。
二是节日期间营业场所要制定应急疏散演练预案,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实地演练和全员培训,提高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三是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要按照要求严格控制人员限额,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不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堵塞疏散通道。
四是居家、外出要严格按照标识停放车辆,不要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保证“生命通道”畅通。
五是居民要组织开展家庭消防“大扫除”,重点清理厨房、阳台、走道可燃易燃物,做到出门关火、关电、关气。
六是家庭要正确用火用电,不超负荷用电,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取暖电器要远离可燃物,厨房用火要全程看管。
七是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八是选购正规合格的烟花炮竹,在指定安全地点燃放,儿童燃放须有成人陪伴。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九是外出购物、住宿、娱乐、游玩,要遵守场所防火规定,熟悉疏散逃生路线,留意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十是消防队灭火救援不收费,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电话报警。驾驶车辆遇到悬挂应急救援号牌和使用警灯警报的消防车辆执行任务,应主动避让,保障救援车辆顺利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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