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高考、公考期间宾馆、饭店出现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特此提醒告诫:
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宾馆饭店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宾馆饭店经营者:
为规范宾馆饭店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各宾馆饭店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倡导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价相符的服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各相关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四、实施价格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
五、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结算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坚决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罚。
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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