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单位
依法处理的通报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近日,区疫情防控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全区宾馆、酒店、药店等行业11个哨点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部分酒店、饭店、超市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哨点,没有切实发挥“哨点”作用,没有把好发现和排查新冠肺炎患者的第一关口,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存在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影响全区疫情防控大局。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5家酒店、饭店、超市,依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拟做出停业整顿的法律处理,现予以公开通报。
1.中山路汉庭酒店。5月4日晚11:20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黄码人员田某从郑州返漯,入住酒店未及时报备;5月6日上午8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黄码人员何某从广州市黄埔区返漯,入住酒店未及时报备,酒店没有发挥哨点作用。
2.衡山路与湘江路口南米路东北舞渡赵记优质胡辣汤店。5月5日上午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店门口摆桌子有人吃饭,未落实禁止堂食规定。
3.湘江路桐柏山路西北角美乐家超市。5月5日上午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结账柜台未落实一米线要求。
4.解放路胖子超市。5月6日上午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未落实进店扫场所码,未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5.邓襄镇漯上路春香烟酒商行。5月6日上午在督导检查中发现,进店不扫码、不测温,两名店员未戴口罩。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期间,广大酒店、饭店、超市、宾馆、药店、诊所等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做好人员报备、信息登记、体温监测、查验“两码一卡”(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发现风险人员即刻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单位,切实履行“哨点”责任,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希望全区酒店、饭店、超市等经营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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