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和中秋佳节将至,季节转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生产生活日益复苏活跃。出游、庆典、促销、聚会等活动增多,火灾风险增高。
近三年全国国庆长假期间的日均火灾总数比10月份的其他时段日均高出15%,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此提醒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做好自身消防工作,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01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节前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对本单位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下班离岗时要关闭电源和门窗,清理余火;放假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防火巡查,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处置。
02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应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营业期间应加强防火巡查,严禁违规动火施工,营业结束时要关闭电源、气源。公众进入这些场所消费时,应观察、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03
举办大型活动应配置必要消防器材,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对相关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组织专人加强消防巡查值守。
04
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出租房、群租房使用燃气的房间应与人员住宿的房间分开,通往楼顶的疏散楼梯要保持畅通。
05
单位消防控制室应保持24小时双人值班,并落实持证上岗要求。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及重点单位、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应加强器材装备检修,保证灭火药剂和油料充足,加强执勤战备,一旦有警情要尽快出警处警。
06
餐馆应定期对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对燃气管道进行检修,并配备灭火器、灭火毯。严禁在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阀门,敞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和使用明火。
07
外出时,不要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在车厢内吸烟,要留意车载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不得在禁烟场所和野外使用明火;不要在车上太阳能照射到的地方摆放气体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
08
居民家庭不要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外出时要随手关闭电源、气源。要教育孩子不要玩火。烤火、烧香、点灭蚊片驱蚊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探望长辈时请检查消除老人身边的火灾隐患,教会老人防火、应急报警和疏散逃生知识。居民小区物业单位应加强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09
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较高,近五年全国电动自行车火灾已造成余人死亡。不得将电动自行车摆放在有人居住的室内或楼梯间、楼道停放或充电。
10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要保持畅通。车辆停放严禁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11
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谨记小火快逃、大火躲避,逃生时要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有序疏散逃生,不乘坐非消防电梯。
12
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96举报投诉。
出品:中捷视点
来源:沧州消防、中捷消防
编辑:刘明帅
审核:雷强林
原标题:《假期倒计时!国庆中秋这些消防安全知识要牢记!》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3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