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
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
为指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地产运营机构、
房地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
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推动销售场所稳步有序开门营业,
淄博市制定了《淄博市商品房销售场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
该手册对销售场所开放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销售场所开放核查备案、
销售场所开展疫情防控的要求、
做好异常情况处置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反馈等事项
均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商品房销售场所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
手册》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地产运营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4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93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严防复工复产房地产企业发生聚集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通知》,制定了《淄博市商品房销售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实际,督促辖区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地产运营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严格执行落实。具体落实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王世福,、。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2月24日
淄博市商品房销售场所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
为指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地产运营机构、房地产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销售场所稳步有序开门营业,特制定本指南。
一、销售场所开放前的准备工作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三)完成员工健康检测排查,建立职工花名册,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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