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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紧急寻人,12人活动轨迹公布本月暂

来源:宾馆饭店 时间:2024/8/16

本土新增确诊55例

8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3例,本土病例55例(江苏40例,湖南7例,北京2例,湖北2例,山东1例,河南1例,海南1例,云南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0例,其中境外输入16例,本土44例(河南28例,湖南11例,江苏2例,湖北2例,北京1例)。

陕西安康8名密切接触者轨迹公布

一人曾在西安坐公交

到一大学门口等人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外省市病例关联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密切接触者在安康市汉滨区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以下密切接触者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重庆确诊病例的密接者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一、孙某某,男,汉滨区五里镇人。于7月21日乘坐K返回安康,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厢,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孙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1日,16时17分到达安康火车站后乘坐公交车12路到达高客站转乘31路,在五里民力工业园下车步行回家。

7月23日,9时02分至9时48分乘坐31路公交车从五里镇民力工业园到西大街,10时左右在蜜雪冰城取饮料(金州北路34号),10时40分左右在兰兰擀面皮(五星街)店里就餐,11时左右在白天鹅广场乘坐4路公交车到达货场路口到亲戚家,13时左右在货场路口乘坐4路公交到培新街,13时28分佳福超市购物,13时35分左右从西大街附近乘坐31路到达五里镇民力工业园下车返回家中。

7月24日、25日,在五里镇民力村活动。

7月26日,8时至8时45分乘坐31路公交车从五里镇民力工业园到国土大厦,8时45分至9时02分转乘13路到达安大图书馆,9时左右到达饶城进日月宾馆(安大图书馆附近),12时30分左右离开饶城进日月宾馆,12时30分在安中后门对面肥牛大碗面馆就餐,12时50分乘坐滴滴打车到达白天鹅广场下的家和超市购物(13时10分至13时54分),14时左右到达音乐会KTV包厢(白天鹅广场附近),16时32分乘坐出租车到达饶城进日月宾馆,19时左右蜀哥牛骨火锅(2楼右手第1个包间)就餐至23时左右,返回饶城进日月宾馆休息。

7月27日,7时40分左右离开饶城进日月宾馆,7时43分至8时19分乘坐13路公交车从安大图书馆到达国土大厦,8时30分至9时11分乘坐32路公交车从国土大厦到达五里镇民力工业局,下车后返回家中。

7月28日、29日,居家未外出。

7月30日,8时23分至9时18分乘坐32路从民力工业局至培新街,20时左右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二、陈某,男,现住址汉滨区瀛湖镇。于7月24乘坐K返回安康,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厢,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陈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7日14时30分至18时20分乘坐K次(9号车厢5号中铺)返回安康,单位人员开车将其接回瀛湖镇,19时06分在瀛湖镇瀛湖中学附近飘飘香小吃店就餐,随后返回公司宿舍,未外出。

7月28日,全天在公司活动未外出。

7月29日,8时58分自驾前往瀛湖镇泸康老酒超惠批发部买烟,9时05分至9时12分在瀛湖镇尚惠鲜生超市购买小吃,离开超市后返回公司,16时自驾前往瀛湖镇尚惠鲜生超市购买鸡蛋,16时05分前往利家购物广场买烟,随后返回公司未外出。

7月30日,10时30分在瀛湖镇桥头乘坐瀛湖至城西客运站小面包车(现金支付、车牌不详)至城西客运站,11时11分在城西客运站乘出医院做核酸检测,医院隔离点等待至18时30分,检查结果为阴性,18时43分乘坐出租车至城西客运站,19时左右乘坐30路公交车从城西客运站至瀛湖中学下车,19时24分前往飘飘香小吃店就餐,就餐结束由单位同事开车将其接回公司宿舍,后未外出。

7月31日,0时30分左右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三、杨某某,男,现住安康市高新区。于7月21乘坐K返回安康,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厢,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杨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1日,乘坐K次列车于16时17分到达安康火车站,乘坐出租车返回高新区家中,未再外出。

7月22日,骑摩托车前往表哥家中。18时至文昌路喜盈门超市购物,期间逗留1个小时。

7月23日,12时在小区门口乘坐班车(城东客运站至洪山镇)到洪山镇。

7月24日,在洪山镇亲戚家中。

7月25日,下午骑摩托车返回安康高新区。

7月26日,居家未外出。

7月27日,自己骑摩托车从高新到兴安西路,11时54分在苗圃巷疯狂炒饭就餐,12时15分到安康市图书馆(兴安西路)看书,14时53分离开图书馆前往白天鹅广场鸿星尔克(15时09分进店,15时13分离店)。15时23分返回安康市图书馆,18时38分至18时50分在巴山西路万友水果超市购物,离店后骑摩托车返回高新区家中。

7月28日,18时左右前往高新区大润发发到家超市,逗留十余分钟,18时12分离开超市返回家中未外出。

7月29日、30日未外出。

四、张某某,男,山东人在安康做生意。于7月24乘坐K从包头到达重庆,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厢,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张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9日,21时10分乘坐次列车,座位号10车厢1号下铺,由重庆到安康。

7月30日,凌晨5时左右到达安康站,步行至鸿业宾馆住宿约3小时;07时51分到宇国小吃店吃早饭,08时20分左右由城北客运站乘坐大巴车前往汉阴县,16时50分左右乘坐大巴车从汉阴返回安康,17时56分乘坐12路公交到火车站附近,18时25分在火车站附近竹溪饭店吃饭,19时37分在徐智明水果店购物,19时40左右步行至锦华宾馆,此后未外出。

7月31日,9时左医院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医院留观室等侯,19时由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观看《魅力湘西》演出的密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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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余某及余某某,男,汉滨区茨沟镇人。一家5人于7月21日至24日在张家界旅游,曾观看7月22日魅力湘西第一场演出,5人均属密切接触者。7月24日,一家5人自驾车从张家界返回茨沟镇家中。目前一家5人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行动轨迹如下:

1.余某

7月25日,自驾车从茨沟镇至安康鼓楼街租房,全程中介陪同,14时左右在鼓楼街黄家蒸面店就餐,14时51分在高新万友超市购物,随后驾车返回茨沟镇家中。

7月26日,9时左右,自驾车与其妻子前往鼓楼街租房,中介全程陪同,12时左右在黄家蒸面就餐后返回茨沟镇家中。

7月28日,9时左右,自驾车到安康鼓楼街租房处打扫卫生,10时左右在安运司购买东西(日用品为主,约半小时)。15时左右在鼓楼街祥子刀削面和热面皮店(刀削面斜对面)就餐,支付时间为15时07分,下午驾车返回茨沟镇家中。

7月29日,居家未外出。

7月30日,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余某某(余某侄子,同在张家界旅游)

7月25日至27日,居家未外出。

7月28日,乘坐余某车返回长兴金座。中午13时41分在艾美士餐厅文昌路店用餐后,14时21分乘坐出租车前往安康火车站,14时46分乘坐D车4车厢8排F号,中途换座至8排C号,到达西安市。17时07分乘坐西安公交路,前往长安大学。途中得知疫情信息,遂未入校。在校门口等待其父亲驾车接回安康茨沟镇家中。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7月29日,居家未外出。

7月30日,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其余三人无单独活动轨迹。

二、杨某及杨某某,男,汉滨区新城办人。一家3人于7月19日至25日在张家界旅游,曾观看7月22日魅力湘西第一场演出,25日下午18时40分至26日8时11分乘坐k次列车返回安康。一家三人均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行动轨迹如下:

1.杨某

7月26日,8时左右乘坐私家车从安康火车站返回家中,16时左右骑车送其父亲杨某某至城东客运站外,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7月27日,上午在单位工作,18时左右骑车送其儿子在金州广场平衡车俱乐部上课(18:20-19:20),期间一直在俱乐部外等候,20时左右在东提头印江麻辣烫就餐。后骑车返回家中,未在外出。

7月28日,骑车与同事见面,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7月29日,上午8时左右骑车从城东客运站接父亲回家,期间未与他人接触。

7月30日,居家未外出。

7月31日,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隔离点。

2.杨某某(杨某父亲,同在张家界旅游)

7月26日,下午16时左右其子杨某送至城东客运站外乘坐班车回老家(洪山镇石转中心社区),班车司机李某某。

7月27日,在洪山镇石转毛绒玩具厂上班,自述未曾与其他人员有密切接触。

7月28日,居家未外出。

7月29日,上午6时在洪山镇石转中心社区乘坐班车到城东客运站(未进入车站内),司机余某,在站外下车后由其儿子杨某骑车接回家,后步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7月30日,居家未外出。

7月31日,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其余1人无单独活动轨迹。

请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滨辖区居住的请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带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联系汉滨区疾控中心-。

陕西商洛镇安县4人轨迹公布!

多次就餐购物

还曾在西安下车、住酒店

7月31日,经陕西省、商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镇安县刘某、陈某、张某、齐某4人为重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4人已集中隔离。具体情况如下:

刘某、陈某为姐弟2人,于7月21日入住西安碑林区艾菲尔酒店,和重庆确诊病例酒店接触。活动轨迹如下:

1.刘某7月23日下午18:00-18:52医院对面牛骨火锅一楼大包间聚餐;19:00-19:10在县河金胖子蛋糕店购买面包。7月26日下午17:00-18:50在涝巷街鑫鑫美容阁,19:00在南新街菜市场刘老三熟食店购物。7月29日下午18:00-20:18在德庄火锅店(进门右手第一个包间)吃饭。7月31早上8:00点在张家巷兴隆包子店吃早饭,8:30去姚家湾菜市场。

2.陈某7月26日下午20:30-20:50在县河米多多超市购物;7月29日18:00-19:00医院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后去杨家热米皮县河店就餐。

二、张某于7月21日入住西安碑林艾菲尔酒店,和重庆确诊病例酒店接触。其活动轨迹如下:

年7月24日9:00-9:20在西沟路薛昌利大米面皮店就餐,19:25-22:40在桂花路魏家烧烤店就餐;7月30日8:05-8:15在涝巷街小陈凉皮店就餐。

三、齐某某,7月21日乘坐重庆西-西安南的火车K次(13车厢号)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接触。其行动轨迹如下:

7月21日18:09从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终点站下车;分别于7月22日17:05-20:50、7月23日13:30-21:00、7月24日13:20-19:00在岭南路战霆电竞网吧上网;7月25日12:40乘1路公交自起点站至镇安火车站;7月31日11:11-32从镇安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至终点站下车。

以上4人目前体温正常,无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镇安县防肺办、疾控中心特对广大居民朋友提出如下提示:

1.请与以上轨迹同时段、同空间有交集的居民主动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镇村(社区)、单位及时联系镇安县疾控中心(电话-)、县防肺办(-)。请积极配合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2.与以上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3.请广大居民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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