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凌晨4时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温泉酒店发生火灾,当地消防部门迅速调派5个消防中队、30辆消防车、名官兵赶赴现场灭火救援,搜救、疏散被困人员余人。25日6时30分火灾得到有效控制,7时50分火灾全部扑灭。经组织多次搜救和排查,现场发现死亡人员19人。截止到13时,共收治伤员24人,其中1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伤亡惨重行动起来坚决遏制惨剧再次发生
哈尔滨火灾已致20人遇难!为何伤亡如此严重?火灾发生时又该如何逃生?警醒!哈尔滨火灾已致20死23伤!宾馆饭店应如何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事件
凌晨一场酒店大火,造成20名老年游客死亡。年8月25日发生在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北龙温泉休闲酒店的大火,继酒店法人张伟平于火灾当日以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后,涉事酒店背后燕达宾馆有限公司、北燕养老产业集团的实际持有人李艳滨浮出水面。
8月29日傍晚,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布征集犯罪嫌疑人线索的通告并悬赏30万元,通告中称李艳滨为北龙温泉酒店重大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8月30日上午,哈尔滨市北龙温泉酒店重大消防责任事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李艳滨已被抓获。
30日,哈尔滨火灾犯罪嫌疑人李艳滨被抓。
当警察抓到她时,她失控大喊,“我没有杀人”。
警方通报
6人被抓
省、市两级公安机关采取信息研判、清查布控、法律震慑、发动群众、发布通缉等多种措施,于8月30日10时40分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将李艳滨抓获。
目前,已有4人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2人涉嫌窝藏、包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李艳滨的悲剧
拥有十余家企业
李艳滨作为法人代表,名下有哈尔滨燕达宾馆有限公司、北京牛排家西餐有限公司、北燕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极乐汤旅游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包含餐饮、旅游、房地产、宾馆等多种业务,多在哈尔滨、杭州及北京三个城市经营。
是一个成功的人
据媒体公开报道,年作为牛排家的董事长,李艳滨在第四届中国行业影响力品牌峰会上获评为年度行业领军人物。
一把火倾家荡产
火灾虽然概率并不太高,但真的烧起来,后果有时候非常之严重。烧死1人就够上犯罪的立案标准,并且亡人的经济赔偿也是个相当大的数字。
火灾猛如虎!
一辈子都白干了,并且还要坐牢。
这种打击真的不小。
李艳滨失控喊出我没有杀人时,令人唏嘘感叹。
把功夫下在平时,把消防的事真正当成自己的事儿,对每个老板,都极其重要。安全如天,慎之。
从消防角度来说
通常是纵火犯罪跑掉才发通缉令
但这次,是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
而且悬赏通告中写道
“重大消防责任事故案”
那么到底什么是消防责任事故罪
1
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它追究的主要是失火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通俗点来说
也就是说本身单位存在火患
消防监督机构通知你一定要整改的
但是你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拒绝整改
然后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这一行为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
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网站显示,从年12月到年4月,消防部门曾对涉事酒店进行了6次消防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只有近两次抽查合格,此前的4次抽查均不合格。
抽查不合格,还没有进行整改
没有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这次火灾造成这么大的伤亡
按照相关法律,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
是要被刑拘的
2
相关案例
公司宿舍起火,总经理获刑
年8月8日,安徽合肥一电器有限公司的宿舍发生火灾,造成5死16伤的惨剧。而在此前,该公司被查出存在火灾隐患,不仅未作整改,甚至还违规采用不阻燃的材料继续改建。
后该公司总经理李某因犯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
消防安全责任一定一定要落实!
哈尔滨温泉酒店火灾
虽说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但是缺乏安全意识
消防设施不完全等等
是造成如此大伤亡的重大原因
终归一点
消防安全绝对不能忽视!
一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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