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5月3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进入各类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全部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验范围
1.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的人员。
2.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厅、舞厅、酒吧、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
3.进入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以及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
4.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急诊急救除外)。各场所显著位置要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进入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查验方式
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在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要对规定范围内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并提醒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未参加筛查的特殊人群(如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居民和3岁以下婴幼儿等)出入公共场所时,其共同生活的同行人员必须持有规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5月30日关于在全县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5月3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进入各类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做到“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查验范围1.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的人员;2.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厅、舞厅、酒吧、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3.进入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以及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4.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急诊急救除外);各场所显著位置要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进入需做到“一测一扫三查验”。自5月30日起,河北健康码将增加24小时内、48小时内及3-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计时提醒功能,并对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记录的人员赋弹窗提示,被赋弹窗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报告,严禁进入公共场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二、查验方式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在落实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要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并提醒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未参加筛查的特殊人群(如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居民和3岁以下婴幼儿等)出入公共场所时,其共同生活的同行人员必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公共场所开展“一测一扫三查验”工作,是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青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30日
海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公共场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5月3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进入各类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全部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查验范围1.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的人员。2.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厅、舞厅、酒吧、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3.进入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以及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4.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急诊急救除外)。各场所显著位置要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进入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查验方式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在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要对规定范围内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并提醒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未参加筛查的特殊人群(如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居民和3岁以下婴幼儿等)出入公共场所时,其共同生活的同行人员必须持有规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海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5月30日
盐山县关于在全县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传播风险,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县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明确查验范围自5月30日起,对全县范围内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点提供的“核酸已采凭证”。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的,一律不准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具体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厅、舞厅、酒吧、茶座、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养老机构、殡仪馆、建筑工地以及汽车站等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二、履行查验责任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乡镇(社管委)、县直各部门要统筹做好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疫情防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发展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督促和指导本行业、本单位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做好本单位人员和来访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工作。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在场所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并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入场所的人员逐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支持查验工作、不履行查验责任的单位和拒不配合查验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核酸检测信息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三、主动扫码亮码全体市民要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进入公共场所须自觉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证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老年人、儿童等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可由随行家人通过“健康码”中的“老幼助查”功能帮助查询,也可凭核酸采样点提供的“核酸已采凭证”进入公共场所。3岁以下儿童进入公共场所无须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是防范疫情发生的重要举措,需要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参与。为了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让我们携手同行,筑牢群防群控屏障,共同创造健康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盐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年5月29日此前报道
事关返沧报备!常态化核酸筛查!沧州12地最新通报!
来源:沧县融媒、智慧青县、海兴融媒、盐山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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