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
紧急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张家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在日常生活中要认真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的好习惯。
二、加强交通场站、餐饮饭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娱乐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
三、所有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采取限流措施。
四、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五、所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管控演出、论坛、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
六、非必要不离开本地,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果有外地来访亲友在途中,应主动进行劝返。凡外地来张返张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街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七、近期有市外旅居史的人员,需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张返张。所有居家隔离人员不能外出,私自外出承担法律责任。
八、有感冒、发烧、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做好防护并及时到发热门诊治疗,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九、所有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14天以来行程,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要取消所有活动并立即报告。凡不如实报备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十、接种疫苗人人有责,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张家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2日
张家口市桥东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人员聚集性场所管控工作的紧急
通告
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已从江苏南京波及到湖南、辽宁、北京等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全国现有3个高风险和80个中风险地区。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人员聚集场所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1日起,全区进入疫情防控状态,所有人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三、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实行每日三次消毒制度,做好台账。
四、所有居家隔离人员不能外出,更不得进入公共场所,私自外出承担法律责任。
五、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会展、宴会、论坛、体育赛事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控制人数,室内活动原则上控制在正常容纳量的50%,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提出申请。主办方要制定严格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测温、验码、“一米线”等措施,保持安全合理间距,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要全面掌握参会人员具体信息,便于人员追溯管控。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加强机场等重点场所以及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所、殡仪馆等特殊机构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和保持“一米线”等防疫措施;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KTV、网吧、棋牌室、农贸市场、小吃街、夜市、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落实好各项防疫要求的基础上,采取限流措施,原则上人员不得超过最大人流量的50%。
七、要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或不办,切实减少人员扎堆聚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八、进一步核查疫苗接种情况,接种疫苗人人有责,未接种疫苗的抓紧时间接种。
九、所有人配合检查14天以来行程,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要取消所有活动并立即报告。凡不如实报备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十、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人员严禁进入公共场所,擅自进入造成疫情传播的,承担法律责任。
年8月1日
张家口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
紧急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南京等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断蔓延,我国多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全民防疫工作刻不容缓。现就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7月6日以来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区返区;已来区返区人员和确需来区返区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配合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对近14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区返区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检查,符合解除条件的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三、对近14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含南京市江宁区全域、溧水区全域(除高风险地区外))旅居史来区返区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检查,符合解除条件的方可解除隔离。
四、对近14日内有国内重点地区(域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区返区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情况下,一律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待出期间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对南京市来区返区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对口岸隔离14天期满的来区返区人员,一律采取集中医学健康监测措施,每日测量体温,进行鼻咽试子、双采双检、1次血清抗体、1次肺部CT,健康监测期满后全部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
六、为进一步强化排查筛查,请7月20日以来采取飞机或铁路通勤的方式的广大市民,主动到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报备,按照社区村统一安排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请广大市民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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