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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制定人员密集场所防疫措施七条标准

来源:宾馆饭店 时间:2023/5/5

日前,记者从区应急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顺义区按照“严守规定、科学施策、狠抓落实、突出实效”的工作原则,制定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七条标准”,明确防疫措施标准、细化防疫措施要求,让各经营单位落实防疫措施有“抓手”,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属地指导检查有标准。

01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进门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及人员排查登记工作。如发现体温异常(额头温度超过37.3℃)人员,建议其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排查,期间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于不配合测量体温、不戴口罩或在场所内不遵守佩戴口罩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或要求其离场。重点对携行李箱、拉杆箱人员进行询问,核实是否为返京人员、是否落实居家隔离规定。

02做好场所内部管理工作。保持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专人进行看守。做好场所内部通风,摘除门帘,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每天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门把手、购物车(筐)把手、水龙头、电梯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每天消毒次数不少于两次,视人流量大小,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03加强内部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及时配备消毒物品和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每天两到三次监测体温,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得上岗,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04要加强柜台、收银台、售票口、服务台、入口测温处等人员相对集中区域人员疏导工作,同时通过广播、张贴安全提示和在易于造成人员聚集区域地面设置间隔标识点位等形式,引导消费者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过度拥挤。

05疫情防控期间,商场、超市、饭店、宾馆、酒店等场所内不安排堂食,餐品可打包带走,安排专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人员密集。

06商场、超市要结合营业面积、通风流量等因素,加强客流量的管理。在扣除货柜摆放占有面积外,按照人均占有2平方米的容量计算人员的流量,客流量较大时要采取限流措施。市场、书店、银行网点等商业、金融业经营单位在无上级部门指导性意见的前提下,可参照该标准执行。

07公园要保证游客流量实时监控,根据游客流量的变化,采取限流、分流措施,原则上管控量按照不超过瞬时承载量30%进行控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景区、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经营单位在无上级部门指导性意见的前提下,可参照该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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