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春节期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宾馆(酒店)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广旅局、市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春节期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宾馆(酒店)防控技术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督促指导宾馆(酒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春节期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宾馆(酒店)
防控技术指南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宾馆(酒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防控办要求,结合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春节期间正常运营的宾馆(酒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内部管理、人员防控要求、环境卫生要求、应急处理措施等。
二、加强内部管理
(一)宾馆(酒店)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宾馆(酒店)应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外地员工返乡及返工登记制度,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节后返工员工实行返温前14天打卡健康监督。科学制定春节期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适量储备。
(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向员工传达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责任分工、环境卫生、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三)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上班期间减少扎堆聊天,下班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四)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居住地址等。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或14天内有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入境旅居史的,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按要求落实“7+7”管控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或14天健康监测,必要时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五)对直接操作冷链食品的、与旅客直接接触的高危风险从业人员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严格落实直接接触进口食品的从业穿防水围裙、戴口罩、橡胶手套和每周从业人员开展全履盖核酸检测等防护措施,有效阻断病毒通过冷链食品传染给人。
(六)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要求,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不得采购、销售、使用。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不得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七)严控就餐人员容量。落实专人疏导,防止人员集聚,减少桌椅摆放或隔桌隔位安排就餐,总接待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7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积极推广预约就餐、分餐制,餐厅(馆)提供公筷公勺。
(八)强化宣传,在用宾馆(酒店)大堂、餐场所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海报(一米线、戴口罩、用公筷、勤洗手),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三、人员防控要求
(九)实行大堂入、出口分离,做好人员分流,入口处设立测温岗。在宾馆(酒店)入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十)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釆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十一)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及时疏导,避免大堂或大厅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8号),严控接待大中型聚餐、培训、会议、娱乐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十二)前台应设置“一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一米线、戴口罩、用公筷、勤洗手等健康知识宣传。
(十三)在入口处附近室外设立临时隔离点,发现体温超过37.3度的人,转入到临时隔离点,并通过医院就诊。
四、环境卫生要求
(十四)要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十五)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有条件的宾馆(酒店)可在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十六)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
(十七)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五、应急处理措施
(十八)当宾馆(酒店)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属地疾控中心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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